骨盆骨折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5-01-30 字体: 大中小
骨盆骨折多为强大的外力所致。由于骨结构坚固以及盆内含有脏器、血管与神经等重要结构,因此骨盆骨折的发生率较低而病死率较高。人群中的骨盆骨折发生率大约为20/10万~37/10万人,约占所有骨折的0.3%~6%。未合并软组织或内脏器官损伤的骨盆骨折的病死率为10.8%,复杂的骨盆创伤病死率为31.1%。骨盆骨折多为直接暴力撞击、挤压骨盆或从高处坠落冲撞所致。运动时突然用力过猛,起于骨盆的肌肉突然猛烈收缩,亦可造成其起点处的骨盆撕脱骨折。低能量损伤所致的骨折大多不破坏骨盆环的稳定,治疗上相对容易。但是,中、高能量损伤,特别是机动车交通伤多不仅限于骨盆,在骨盆环受到破坏的同时常合并广泛的软组织伤、盆内脏器伤或其他骨骼及内脏伤。因此,骨盆骨折常为多发伤中的一个损伤。损伤后的早期死亡主要是由于大量出血、休克、多器官功能衰竭与感染等所致。在严重的骨盆创伤的救治中,防止危及生命的出血和及时诊断治疗合并伤,是降低病死率的关键。
骨盆骨折的分类与诊断
由于骨盆环骨折的解剖学复杂性,以及骨折的严重程度不一,为判断伤情和指导治疗,大多根据骨折的位置、稳定性或是否涉及到骨盆后环的承重部分、损伤机制和暴力方向以及是否为开放性进行分类,分类方法较多。1996年,Tile将Pannal等人的分类改良,按A、B、C三级分类法将骨折分为稳定、旋转不稳定和旋转与纵向均不稳定三型,是目前被广为认可的骨盆环骨折分类法。
骨盆骨折多系高能量外力所致,常并发低血容量性休克和脏器伤。临床检查首先要对患者全身情况作出判断,尤其要注意有无威胁生命的出血及呼吸和神智状态;其次要确定骨盆有无骨折和骨盆环是否稳定,同时必须明确有无合并伤。
治疗原则
骨盆骨折的类型和严重程度不一,治疗方法的选择主要取决于骨盆环是否稳定和有无内脏合并伤。治疗原则首先是防治威胁生命的大量出血与内脏器官损伤,但也要对不稳定的骨盆骨折进行早期复位和持续固定,以利控制骨折的大出血,减轻疼痛和减少脂肪栓塞综合征、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等严重并发症。骨盆承重结构的恢复,亦有助于获得尽可能好的功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