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启动“尿毒症透析治疗救助”行动——我院有资质开展血液透析治疗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5-03-06 字体: 大中小
日前,昆明启动了“尿毒症透析治疗救助”行动,以提高尿毒症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改善其健康状况,昆明地区共有20家医院有资质开展血液透析治疗。
这20家有资质的医院分别是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云南省中医医院、解放军昆明总医院、武警云南边防总队医院、解放军533医院、云南肾脏病医院(含云南肾脏病医院北市区透析服务医疗延伸点)、云南平安中西医结合医院、昆明市延安医院、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云南昆钢医院、昆明法医院、昆明同仁医院、昆明肾脏病医院、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昆明五华保健医院、宜良县红十字会医院。
贫困尿毒症患者可以通过申请“尿毒症透析治疗救助”项目,进行维持性透析治疗。透析治疗包括尿毒症患者在门诊和住院进行的常规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治疗,而由于尿毒症所致的其他并发症的预防和治疗费用则按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有关规定核报。
“尿毒症透析治疗救助”在救助费用报销上也给贫困尿毒症患者开了“绿灯”。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按90%的比例进行报销,其余10%由个人自付;民政救助对象中农村五保人员个人自付部分由民政部门全额补助;城乡低保、城镇“三无”人员、福利院供养孤儿个人自付部分由民政部门予以补助70%;低保边缘户个人自付部分由民政部门予以补助50%;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和医疗保障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部分参战退役人员个人自付部分由民政部门予以补助60%;符合工会医疗互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昆明日报 记者朱鸿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