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同仁医院官网

热点推荐

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注意事项
作者:昆明同仁医院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2-04-10 字体:

  瓣 膜 置 换 术 后 的 治 疗


  人工瓣膜的种类:


  人造瓣膜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机械瓣,一类是生物瓣。前者是采用热解炭等高级合成材料制成。其优点是瓣膜耐久性能好,不利点是需要终生抗凝治疗,血栓栓塞率和出血率较生物瓣高。生物瓣手术后不需长期抗凝治疗,病人生活质量高,但由于生物瓣会发生退化,大约10年需要再次手术,故对于高龄患者、有溃荡病史及其他原因不宜进行抗凝治疗者、边远地区测定凝血酶原时间不方便者,应施行生物瓣置换。目前生物瓣主要有异种生物瓣(主要为牛心包瓣、猪心包瓣)和同种异体生物瓣(人主动脉瓣、肺动脉瓣、二尖瓣等)。机械瓣主要有St.Jude双叶瓣、Medtronic单叶瓣、Sorin瓣和Carbomedics瓣。使用何种瓣膜,应根据病情由医生决定。


  瓣膜置换术后继续治疗问题


  换瓣患者出院后,需要继续服药,进一步改善和维持心功能。出院后的常用药物主要有以下几种:


  1.强心、利尿药和补钾药:一般需要服用3个月至半年。强心药主要为地高辛,利尿药主要为双氢克尿塞或速尿;补钾药主要为氯化钾等。长期服用地高辛时要注意心率变化,如心率减慢至60次/分以下,或出现心律不齐,要停用地高辛药物,并及时到医院诊治。利尿药物可以根据每日尿量及是否有下肢水肿酌情增减,同时根据血钾浓度的化验结果,调整补钾量。


  2.抗凝药物:.置换机械瓣需终生抗凝;置换生物瓣,需抗凝3~6个月,目前主要使用华法林抗凝。抗凝期间要定期复查凝血酶原时间及活动度,根据测定结果调整药物剂量,在增减药量后4~5天应复查一次,如3次复查稳定者,可以逐渐延长复查间隔时间。每次调整剂量不宜过大,以免测定值波动过大。


  3.扩血管药物:肺动脉压高或血压较高者,要服用扩血管药物。


  4.抗生素:出院后如果出现呼吸道、泌尿系统及皮肤感染应采用足量抗生素短期使用,防止滥用。


  除以上药物治疗外,心脏手术后如果心脏跳动缓慢、无力,或者术前心率较慢,病情较重,为预防术后出现心率慢或各种难治性的心律失常,往往手术时安装心外膜临时起搏器。这样,手术后医生可以根据需要放心给药,而不必担心出现各种心律失常。安装起搏器后,一定要检查其是否工作满意,而且手术后要将导线固定在胸壁上,不要折断或污染。一般起搏器放置1~2周后,如无使用必要可以将导线拔掉。如还不能停用起搏器,则可能要安放永久起搏器。


  心脏瓣膜置换术后的家庭护理


  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后并不是治疗过程的完全结束,而是术后心脏功能维护过程的开始,手术后您必须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家庭护理。


  1.术后早期的休养生活:手术后的3个月是克服手术创伤、康复体质的重要阶段,您应当精心疗养。


  (1)保持心情舒畅,适当室内与户外活动,但以不引起心慌气短为度。


  (2)防感冒,有不适及时就医。


  (3)随意饮食,增加营养但不要太咸的饮食。


  (4)按时服用医生所开的各种药物。


  (5)出院后半个月门诊随访。


  2.何时恢复工作或劳动?


  (1)术后3个月以休养为主。


  (2)术后3~6个月根据您的心脏功能可考虑轻工作如半天工作半天休息,但在工作中出现劳累、心慌、气促则应停止,切不可勉强。


  (3)术后6个月可由轻工作恢复到正常工作。


  3.注意起居生活,防止感染:


  手术后要防止感染性疾病的发生,如感冒、外伤感染、牙周炎等。一旦发生要早期进行正规治疗,以防止引起心内膜炎。


  4.遵医嘱服药,定期来院复查:


  术后早期常规服用洋地黄制剂常用为地戈辛和利尿剂,补充钾盐,并终身服用抗凝药---华法林。在服药过程中,不可随意加减药物剂量,定期复查凝血酶原时间。门诊随访时,请带好原有病历。并将前一次的化验单带上,切不可看一次门诊买一本病历。出院后前6个月2-3周复查1次,后6个月可以根据情况改为2-3月1次一年以后可3个月复查1次每次检验与正常对照组调整,在服药期间如出现牙龈出血,鼻衄,血尿,黑便.咯血,头晕以及皮下瘀斑,皮炎,荨麻疹,发热,腹泄,恶心呕吐,肠梗阻,月经过多等,应尽早携带保健手册到医院就诊调整用药


  5. 及时就诊:


  在工作生活中,若突然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明显的心慌气促、浮肿,突然晕厥、血尿等及时就诊。


  瓣膜置换术后抗凝注意事项


  药物对华法令抗凝作用的干扰


  香豆素类易受其他的影响,有的增强,有的则削弱。重者可抵消抗凝作用,或造成出血并发症。(1)产生干扰的药物:几种增强或减弱香豆素类药的抗凝作用的常用药物。


  较常用的药物


  增强作用: 酒精; 别嘌呤醇; 西咪替丁; 类固醇(甾类化合物); 消炎痛 ; 奎尼丁; 水杨酸盐; 灭滴灵;磺胺;


  减低作用: 维生素K ; 安眠药 ; 雌激素 ; 口服避孕药; 利福平;


  (2)文献中对香豆素类药干扰的增强或削弱作用不一致的药物:维生素C、苯妥英钠、消胆胺,同化激素如苯丙酸诺龙、去氢甲基睾丸素等。


  (3)药物干扰的处理:有显著干扰作用的应避免使用,如维生素K;有的可用替代药,如用安定取代安眠药,丙磺舒代替别嘌呤醇;需要长期用的如女性避孕药,可在开始加入时,化验几次凝血酶原时间,以决定是否要增加香豆素类用量,停用后再化验几次凝血酶原时间,以决定是否需要减少香豆素类用量,一般并不复杂;短期增加某种药物,如感冒药,临时注射几天广谱抗生素或用氯霉素,则不必调整香豆素类用量,一般不至于干扰很大。


  食物对华法令抗凝作用的干扰影响:


  病人术后的饮食可干扰香豆素药的抗凝作用,但并非直接,一般干扰很小。术后早期,全身情况好转,肝功恢复正常后,胃纳增加一个阶段后常应增加服药量,特别是经常吃菠菜、青菜、蕃茄、菜花、鲜豌豆等蔬菜量较大,或经常吃较多肉食如猪肝,或水果等,因这些副食晶中含维生素K较多,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减短。但在抗凝剂量调整阶段以后,正常饮食和生活习惯中,饮食对抗凝的影响并不重要。


  处  理:出院后不必改变饮食的习惯,一般不限制饮食,可以改善伙食,改变食物品种,但应避免一个阶段的长期饮酒或酗酒,或者单调地吃一种富含维生素K的蔬菜,几天或几周不变。如能注意避免一般不会出现影响,则不必因饮食而化验凝血酶原时间或调整香豆素类用药量。


  其他因素对华法令抗凝作用的干扰


  (1)年龄:年龄较大者对这类药物的敏感性较高;


  (2)一般情况:一般情况差者,对这类药物的敏感性较高,服用较小量,即可达抗凝水平;


  (3)疾病影响:


  脂肪痢与胆道阻塞、饥饿、急性病毒性肝炎、甲状腺功能亢进、外科术后、感染高热等疾病可使维生素K的吸收减少,因而香豆素类抗凝作用增强。


  充血性心力衰竭时,肝脏制造维生素K所依赖的凝血因子的功能受损,对口服抗凝剂的敏感性也提高,应减少剂量,常需推迟抗凝,服药前先化验凝血酶原时间,这种情况在术后早期可发生,尤其是术前合并三尖瓣病变或相对性关闭不全,周围淤血,肝肿大肝功能差或腹水者;


  心肌梗塞及肺栓塞病人对口服抗凝剂的耐受力低,凝血酶原时间也可很快达到延长。


  育龄妇女抗凝的特殊问题及其处理


  育龄妇女换瓣术后的抗凝治疗,平时与男性病人无明显差异,但在月经来潮、口服避孕药、妊娠与分娩等特殊情况下,则有所不同,对其抗凝的处理也有差别。


  月 经


  术前月经正常的女性,换瓣术后服抗凝剂,大部分病人的经期与经量有些变化,经期基本与术前相似,月经量可较术前增多,为减少出血,近年来已采取来潮前一天起至月经基本干净前一天止,停用华法林;或在月经期服华法林的量较平时减少一半。术前有规则性功能性子宫出血的病人,术后抗凝中经期可延长,经量可增多,但周期可基本不变。如出血量大,可注射维生素K1止血,如反复大出血,每次需用药物止血,可用微波治疗或作子宫切除术。放环避孕的病人与正常妇女放环者相似,月经量一般也增多。近年来,采取月经来潮前两天起至月经基本干净止,停用华法林,恢复华法林时,头两天每日5mg,以后恢复月经前维持量。


  口服避孕药


  目前妇女所用的口服避孕药多由雌激素与孕激素配伍组成。雌激素与口服避孕药可触发血栓栓塞性疾病的发生。一般认为它与雌激素有关。口服避孕药的吸烟病人更易引起血栓形成。口服避孕药可降低口服抗凝药的作用。因此,注意检查凝血酶原时间,及时调整服药剂量,在两类药应用已形成规律后,不需要额外增加化验的次数。


  妊娠与分娩


  (一)继续妊娠


  换瓣术后血液动力学与心功能明显改善,对已怀孕或希望生育的已婚妇女,可允许在换瓣2-3年后妊娠。早于这个时期怀孕都较易损害心功能。因心功能在手术1年后仍处于继续改善中。怀孕可对母体产生两种危险:①心脏负荷过大;②怀孕期间母体血液转为高度的凝固性。这是内、外科与妇产科者应关心的问题。置换机械瓣病人,由于服用香豆素类药抗凝。香豆素类可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在怀孕后前3个月,尤其是6~13周,有引起畸胎的危险。因此,可于怀孕后前3个月即使用肝素和前3个月最后2周用肝素抗凝。因肝素分子大,不透过胎盘。但应用肝素须住院,长期使用不便,不能推广应用。在妊娠期间,胎儿可发生早产、死胎或出生后死亡。死亡原因为胎盘剥离、内出血或脑出血。在怀孕期间由于母体可能处于高凝状态, 易并发血栓栓塞。因此,应定期检查凝血酶原时间,并按检查数值调整增加服药量。调整适当,可使母体与胎儿的危险发生率降至很低的程度。母体心脏负担增加,则可用强心、利尿治疗予以改善。妊娠期间应与医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接受治疗与生活上的指导。


  (二)中止妊娠


  瓣膜置换术后长期抗凝治疗的病人,如心功能恢复较差,血液动力学改善迟缓,如术前心功能Ⅳ级,术后改善至Ⅲ级或仍为Ⅳ级的病人, 由于妊娠后的生理改变可使心脏负担加重,病人经常受怀孕后凝血机制处于高凝状态与循环超负荷的威胁,应予中止妊 ,娠,而且最好在妊娠后第3个月以前完成。中止妊娠手术较为简易,对病人的损害较小。中止妊娠时的抗凝处理为术前停服抗凝剂2~3天,在检查凝血酶时间正常后手术,术后48h开始恢复抗凝。


  (三)围产期的抗凝治疗


  预产期前1~3周病人可住院,在住院期间停服抗凝剂,改用肝素抗凝。如发生早产,母体与胎儿也较为安全。如不停用口服抗凝剂,则宜采用剖腹产方法。先检查凝血酶原时间,在病人子宫收缩开始后,肌肉注射维生素K120mg,3~5h复查,如凝血酶原时间接近对照水平,即可作剖腹取出胎儿。经脐静脉给新生儿注射维生素K15mg。应放弃母乳喂养,因母乳中含抗凝剂。术后48~72h重新开始抗凝治疗。个别换瓣后妇女仍自然分娩,应十分谨慎。

同仁风采

科室导航

医生团队

就医导航

特色诊疗

报告查询

医保政策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环境信息公开

医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1099号 网站地图
乘车路线:1、乘K15、Z4、78、24、53、208路公交车到昆明同仁医院(广福路)站;2、乘地铁5号线到庄家塘立交桥地铁A口出站 昆明同仁医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4-2050 Inc.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卫网审【2009】017号,滇ICP备09011568号-1